十一长假期间,交警支队把队伍纳入常态化管理,过节不忘备勤,放假不放思想,领导每日带班,督察一日一查,确保“五条禁令”、值班制度和《延边州公安机关规范民警行为18条暂行规定》落到了实处,节日期间队伍管理安全稳定。
为防止民警在节日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支队下发了《关于严格遵守十一长假期间有关规定和切实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支队班子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在放假期间带头执行“五条禁令”,值班时带头规范着装,带头执行车辆管理规定。班子成员必须在交接班时将每天的值班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值班民警向总队汇报交通情况必须由值班领导审核把关。政治处每天对值班情况、车辆使用情况以及内部安全保卫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对离开支队的车辆,查明用车原因,对车辆进行跟踪督察,用车完毕后必须归队。在做好值班督察工作的同时,政治处还以短信的形式向每位值班领导和民警发出温馨提示,告知值班期间需注意的事项和节日的问候。在十一长假期期间,支队共有二十四名民警参加了值班,科技处和基建办一直工作在岗位上,政治处每天开展督察,全支队没有发生一起着装不整或值班迟到早退和公车私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