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晚6时30分,在沈阳市皇姑区松山路与黄河大街交接南200米处,两辆公交车等信号灯时首尾相撞,两车司机互称对方责任,愿出3000元鉴定费,请交警鉴定。
天色稍稍有些黑了,两辆公交车正在等待交通岗的信号灯,突然“嘭”地一声,一辆232路公交车与178路公交车首尾相撞。瞬间,后面的178路公交车的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咱们被追尾了? ”一位乘客一点准备也没有,就被两车相撞的力量振了一下。 232路公交车的司机赶紧下车检查,刚想责怪后面的178路公交车,可对方比他还气愤。“你咋溜车了,不看着点啊。 ”178路公交司机说。“啥,我溜车,这哪有坡啊,是你追尾了。”两个司机正在争执,附近执勤的交警也赶到现场,因为两车都没有刹车痕迹,现场无法断定是哪方责任,两方司机都请车上的乘客给自己作证。“我们确实没感觉到溜车,车子停着时被撞了。”一位232车的乘客跟交警解释。“没追尾,我们车都停下了,不知为啥就撞了。 ”178路车上的乘客也给司机证明。
这样的现场和司机、乘客说的话很难分辨到底是谁的责任,而两个司机都觉得自己没错,最终双方愿意花3000块钱,让专业的鉴定人员来鉴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