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及时完善的联动机制和工作预案。
为及时、准确掌握恶劣天气状况,及时处置,大队将雨雾天气管理作为日常勤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大队召集清障、援救、医疗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提高对遇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建立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并针对辖区道路的特点、车流量情况,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预案》,组织各部门加强对预案的学习,并进行实战演练,提高相互之间的协作能力,对恶劣天气的来临做到了提前发现、及时报告、果断行动,不断提高了预警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
二、快速反应,及时发布,确保恶劣天气交通安全。
大队加强巡逻密度,在执勤中密切观察天气,尽早发现情况,各路段遇有雨、雾等恶劣天气,严格按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大队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尽早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各个定点执勤组,通过喊话鸣警笛等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提示,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巡逻车在前方引导,控制车速,防止车速过快,引发事故。同时通过普洱广播电台交通之声连线广大司乘人员,实行路况滚动直播。利用各个收费附近的电子显示屏,及语音提示系统不间断播放辖区路段路况信息,让广大驾驶员提前了解辖区路面通行情况,提前进入服务区休息或就近驶离高速。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针对山区高速的特点,公路坡陡、弯急、管理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大队加强勤务模式、推进勤务改革,实行高速公路大队领导、中队民警分片区包段、包点的工作责任制,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的不间断巡逻。同时,通过路面上的监控摄像头在辖区实行24小时监控巡查制度,增加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巡查频率。以收费站、服务区为依托,加大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进行安全提示。与此同时,大队采用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最大限度的发现和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四、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始终做到安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大队高度重视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夜间执勤民警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穿反光背心,佩戴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开启警灯,站位准确。在此基础上,以优良的作风和饱满斗志,全力投入到整治工作中,自觉规范执勤行为、严格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高速交警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