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等部门,整治昆都、西昌路等地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处以暂扣车辆并罚款300元。
昨日上午,市民马先生骑着电动车到昆都一餐馆吃早点,随意把电动车停在了餐馆旁的人行道上。十多分钟后回来,发现电动车没了影儿。他赶紧询问旁边一家商铺的老板,老板告诉他,电动车刚被城管拖走,并递给他一张城管留下的纸条,纸条上写着一个电话和一个取车地址。
随后,马先生拨通了纸条上的电话,对方称是五华区城管大观中队工作人员,并告知马先生,乱停乱放电动车占用了城市道路,按照规定要处以300至3000元罚款。
和马先生一样,许多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都被处罚。“目前,昆明市正在进行道路改造,许多市民选择非机动车出行,乱停乱放的行为很猖獗,在西昌路、国防路,5米宽的人行道上摆满了车,行人根本无法通行。”大观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说,乱停乱放电动车属于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九款: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急场所和压占地下管线。依据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我们都是按照下限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大观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介绍,已对40余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进行了处罚,对违规车辆先给予暂扣,并留下处罚通知书,车主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后方可取车。
“考虑到这一片区人多,大观街道办事处已经在一些路面相对较宽的道路设置非机动车免费临时停放点,车主将车锁在杆子上,车头朝外即可。”大观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为了整治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辖区环境卫生质量,大观街道办事处新增了100多名文明监督志愿者,对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此外,还在东风西路进行景观照明工程,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新增绿色植物4000余棵,最大限度避免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反弹。(记者高建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