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交警系统工作任务
(一)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把“缓堵保畅”工作作为今年年终对区县交警大队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区县交警大队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在易堵路段校园门前增派警力,做到专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要确定每个校园门前交通缓堵工作包抓领导和责任民警、辅警或协勤人员。
(三)在易堵路段中学门口划定100—200米的禁停区域,在城区交通拥堵重点校园周边设立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牌在9月1日前要到位。
(四)将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违规停车照片抄送学校,由学生交给其家长,通过“小手拉大手,畅行并肩走”行动,引导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要按规定停车。
(五)由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教育局联合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要按照要求规范停车,以实际行动为我市校园周边“缓堵保畅”工作做出贡献。
(六)各区交警大队要对学校门前和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标示不全的和损坏的及时进行修补、增加,合理组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
二、教育系统工作任务
(一)市教育局将把“缓堵保畅”工作作为今年年终对区县教育局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结合校园开学第一课,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畅行并肩走”行动,教育学生和家长共同遵守交通法规,为我市“缓堵保畅”做出贡献。
(三)各区县教育局要配合辖区交警大队对学校门前和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标示不全的和损坏的及时进行修补、增加。
(四)各区县教育局针对辖区学校门前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要制定具体的方案,做到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建立长效机制。
(五)各区县教育局针对辖区学校集中路段,要实行学校错时上下学,尽量避免交通拥堵。
(六)各学校要分年级和班级实施错时上下学,并对毕业班学生上下学具体时间,利用家校通、微信等有效手段及时告知家长,避免接送车辆在校园周边长时间停留和等待。
(七)各学校要确定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负责配合辖区交警大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学校要确定专职人员协助交警做好家长的劝导、解释工作,理解、支持“缓堵保畅”工作。
(九)学校有侧门的,要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及时开启出入口,做好学生分流工作,避免学校周边形成交通拥堵。
(十)各学校对辖区交警大队提供的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违规停车照片要注意方式方法、认真对待,及时告诫学生,提醒家长遵守交通规则,接送学生做到即停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