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新国标)对于轻便摩托车的重新定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新国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被称为轻便摩托车,而车速不大于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则在此定义外。
那么,是否时速在20km~50km之间的电动车就能被认定是轻便摩托车呢?管理方面会有什么新的变化?我省相关部门表示暂未接到有关通知,目前,电动车仍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上牌。但质监、轻工行业、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或将碰面讨论,针对新国标作出监管方面的调整。
市场上的电动车大都超速超重
机动车新国标令电动车车主担忧
南昌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刚买了一辆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如果按照新国标规定,他的车就不能在市区内行驶。“我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上下班,如果按照新国标,我的电动车就成了摩托车,不能在市区用了。”吴先生说,他身边很多朋友都和他一样,担心自己的电动车不能在市区内行驶。
也有市民认为,现在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而事故原因往往就是电动车车速过快。“现在经常能看到新闻里报道电动车撞人的事故,也不是一两起了。”市民王先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对超标电动车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约束。
大电动车普遍超速超重
2010年5月1日起,《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参照摩托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同时,南昌市市区内已禁摩,摩托车不得在市区内行驶。电动车则按规定登记上牌,参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9月4日上午,记者在南昌市各大电动车售卖点调查发现,在询问购买电动车时,店主都会介绍两类电动车——大电动车和小电动车,所谓大电动车则是超出标准的电动车。
在位于洪都大道上的电动车交易市场,记者走访了数家电动车专卖店,发现这些店面销售的电动车重量大多在40kg以上。“我们店的电动车时速最低的也在30公里以上,大电动车时速50公里以上。”卓玛电动车专卖店店主告诉记者,若买这些时速50公里左右的电动车,店方还帮助上牌。另一家洁能电动车专卖店的店主表示,大电动车重量一般都超过50公斤。
记者调查发现,南昌市场上售卖的电动车,商家基本上都会拆除限速装置后再卖。“车速太慢谁买啊?”一店主称,他们听说了新国标中“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的消息,但是“现在还没有正式实施”,店主们均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