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填补警力不足所导致的农村地区道路失管漏管面大的问题,景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建议,在全县各乡(镇)成立了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队,把部门联勤制度延伸到农村。
乡(镇)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队的成立,有力加强了景东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口头上转为实际行动、被动转为主动。二是推进景东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队由乡(镇)人民政府抽调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所、农机监理人员组成,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单一管理变为多部门协作管理,交通安全管理转向社会化进了一大步。三是解决了农村道路监管不到位问题。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队主要职责是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道路畅通和安全。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队逢集市、重要民俗活动必上路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适时上道路巡逻,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农村地区道路有人管有人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