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政大队促进路政收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3-11-17 22:47:45
年终将至,高速路政大队财务资产科结合自身财务工作实际,加强对各治超站、路政中队所使用的路政票据的监督检查,做好票据领发、使用、保管、核算工作,确保票据领发、使用、票款上缴准确无误。
首先,票据的领取和保管。路政收费收据在领用时,必须由财务科统一登记。登记内容为领用时间、领用数量、收据起讫号码、领用单位、领用人。对领用的收据要专人领用、专人负责,当天收款,当天上交。财务科在收款时,要检查收款的内容是否规范,并将收取的款项按资金的管理要求实行专户存储,定期汇缴财政部门。收据使用完毕,存根由财务科室统一保存,并逐一检查票据存根号码是否相连,如有缺号少页,一经发现追查到底。
其次,票据的使用。路政管理流动性比较大,路政案件的发生随机性较强。根据相关规定,在处理路政案件,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罚没款时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 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相互监督。防止个别路政人员收款不开票,多收款少开票或套开票据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路政管理人员在使用票据时,应按票据的填写要求格式,完整无缺的填写开票日期、交款单位、交款内容、计算公式等。严禁跳号使用,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严禁票据涂改后加盖印章继续使用。开出的票据除加盖路政管理机构的公章外,经办人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最后,票据的管理。实行开票与收款相分离,票据使用与票据管理相分离。路政专用票据必须有专人申领、发放、结报、核销和保管。财务科票据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票据开票工作。在票据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当事人必须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科仔细核对票据,做到票款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相符。
票据管理是路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罚没款收费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加强路政收费的票据管理,对于真实地反映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罚没款的收入管理情况,自觉执行费收政策,保证费款及时上缴,维护财经纪律都有着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加强对路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罚没款的收缴入库,堵塞各种漏洞,有效地促进路政收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维护路产路权,促进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