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州庆6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安保期间社会治安稳定,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珲春大队结合本地实际,严密部署、全警动员,从8月7日起至今,大队共查处饮酒驾驶41起,醉驾9起,涉牌涉证58起,超员30起,骑摩托车未戴头盔49起,拘留14人次,扣车9台次,在很大程度上净化了我市的交通环境,有力的震慑了个别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动员部署,确保防范和应对措施到位。市局对保证整治饮酒驾驶专项行动取得最佳效果高度重视并成立饮酒驾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酒后驾车可能引发的驾驶员逃避或抗拒执法等各类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从执法、取证、防范等多个方面做了进一步强调。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确保常态整治规范。专项行动中要求民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范执法、文明执勤,注意把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方式、方法,既不放松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也不放过任何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同时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处理不妥,造成矛盾激化。
三是坚持舆论宣传,确保常态整治氛围。以牵手平安行活动为有利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民警进入辖区酒店、宾馆等餐饮、娱乐场所,主动上门开展宣传,广泛张贴、悬挂宣传拒绝酒后驾驶提示牌,提醒驾驶人不要酒后驾驶。同时,加大与新闻媒体宣传的协作力度,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对醉驾和饮酒驾车人员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全力营造打击氛围。
四是坚持督导考核,确保常态整治机制。在整治饮酒驾驶专项行动过程中,大队对各中队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实行每周排名公示,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指标,督促各中队和民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出现执法过失或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增强执法严肃性,提高整治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