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珲春大队组织召开珲春市人民法院、珲春司法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珲春支公司领导联席会议,以组建交通事故调解“六位一体”工作机制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交警部门服务功能,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调处赔偿全方位、全过程的无缝衔接,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便民利民的作用,全面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会议中,成立珲春“六位一体”领导小组,组长由珲春法院副院长王德满担任。在领导小组当中囊括了珲春市公安局副局长金诚华、珲春司法局副局长王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珲春支公司副经理刘源涛等领导。同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主任由交警大队大队长黄敏担任,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立民、珲春法院民厅副厅长李在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珲春支公司理赔科科长周瑞、珲春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龙为该组成员。“六位一体”机制成立以后,重点履行下列工作职责: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巡回法庭、车辆定损、保险理赔咨询及法律咨询集于一体进行处理,受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损失低于5万元的交通事故,受理不发生在当地和当事人不居住在本地的交通事故,双方只要在完成现场拍摄和保险公司报险的步骤,在24小时之内,一同前往服务中心即可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