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交警总队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会议精神,针对当前亡人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州交警支队于2012年4月25日9时,在临时办公地州委党校202会议室,召开全州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度会,动员全州交警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高发势头。支队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大队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政治处董瑞光主任首先宣读了《全州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办公室孙嘉树主任通报了敦化交通事故情况。
最后,李荣三副支队长代表支队班子就下步工作提出两点意见:克服厌战情绪,增强整治主观故意违法行为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今年以来,全州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比上年同期增加,形势陡然严峻。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天气转暖,人员外出活动增多,交通流量陡然上升,客观上增大了事故发生几率。另一方面,全州交警系统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还没有跟上客观形势的迅猛发展。一是部分民警和个别领导对当前交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思维不敏感,工作被动应付,推一推动一动,争先创优意识差。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安部、省厅和州局对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都进行了动员部署,方案、措施、要求、标准都非常明确,但到了基层一些部门、一些干部中,往往都是“挂在嘴上、写到纸上、扔到桌上”,就是不能落在行动上。三是研究谋划不自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推进“40天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一要把握工作重点,突出执法效果。要把客运车辆作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必须实行“零容忍”。城区要重点整治酒后驾驶、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通行、驾车不系安全带、涉牌涉证等等违法行为;县乡、郊区和农村要重点治理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二要坚持广泛发动,积极营造声势。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后驾驶、农用车载人和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的危害性,广泛宣传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的目的、意义、措施,让全社会广泛理解开展专项行动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三要狠抓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纪律。在整治行动中,各级交警部门既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又要树立执法形象,严肃执法纪律,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理性、文明。对违法驾驶人要一视同仁、量罚一致。要堵住执法中的人情关,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记分的必须记分,该抄告的必须抄告。今后不论干部民警,凡是擅自变更违法项目、变更罚款数额或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各大队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管理责任、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加大对运输企业和非营运客运车辆的隐患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不仅要追究驾驶人的责任,还要追究运输企业、管理人员直至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人员的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