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民赵先生去年购买的一辆二手农用三轮运输车,上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到2012年8月底。
眼看着马上就要到期了,担心影响日后上路,8月7日,他开车到车籍所在地集安市车管所的检车线进行检验。在花掉200多元费用后,他得到了一个新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日期依然是到2012年8月底,原来这车要报废了。
“我买的时候不知道这车还有多少年报废,就觉得车况非常好才要的。”赵先生说,去年他在二手车市场从集安市头道镇一位张姓农民手里买的这辆车,当时张某也说这车没到报废年限,至于何时报废,他也不清楚,1万元成交。赵先生家境不是很好,他打算开着这辆车和妻子收废品用,“因为经常上路,所以一年多来,该交的费用我都交了,生怕被罚款扣车。”
在集安市车管所的检车线检车时,第一次车灯和刹车不合格,他在附近修理了一下,之后又进行了第二次检车,这次发现手制动不合格,交了50元罚款之后通过。随后检车、拓号等又花了几十元,最后检车人员要求他购买4张反光标识一共40元,算上来回去集安的油钱,这一次花了近300元。
但是,打印出来的合格标志让他傻眼了,有效期还是“2012年8月末”,他询问工作人员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让他找领导。集安市交警大队车管所的相关人员查看这车的资料后说,车已到了报废年限,早就该每年检两次了。因为到了报废年限,不可能再将合格日期限制到下一年,即便重复检车多少次,即便车况合格,也是打不出来新的日期的。
“这不等于白检了吗?为什么不在检车之前告诉我这车已经到了报废年限,不必再检测,那样我就不必多花这笔钱了。”赵先生很不理解。工作人员说,程序就是这样设置的,他们也没有办法。
赵先生对此事耿耿于怀,觉得花了冤枉钱,而冤枉的原因在于没有被提前告知,信息不透明。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通化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人员表示,是系统设置的问题造成这种情况,的确对赵先生不公平,经沟通,车检线愿意退回赵先生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