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队《关于需补录的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管理基础数据信息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所有人的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经支队班子研究决定于3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机动车基础数据清理补录工作。
此次清理补录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为动员部署、清理比对阶段;第二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为科学组织、走访排查阶段;第三阶段(6月1日至30日)为更新补录、查疑补漏阶段。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支队成立了由刘立国副支队长为组长的清理补录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州车管所会议,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同时支队将于4月1日起,每月对各县(市)大队集中清理补录工作进行考核,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进行电话回访,核查信息准确率,实行数据质量排名,对数据应用差、连续排名靠后的,支队将约谈县(市)大队主要负责人。
通过开展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管理基础数据集中清理补录工作,彻底解决目前交通管理基础信息数据不准确的突出问题。6月底前,农村微型面包车、大中型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联系方式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全部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准确率要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