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统一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已基本实现“四个统一”。
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等。交通运输标志标识通过各种元素的组合,在整体风格上保持一致,用数字、文字标志表明执法门类和执法区域,便于公众识别监督。
统一执法证件。统一IC卡式执法证的尺寸、样式和皮套。
统一执法服饰。日常工作服装和应急工作服装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标志服装、反光背心以及帽子等组成。日常工作服装以交通运输部规定的2010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为标准样式;应急工作服装为印有“吉林交通”字样的反光背心等。
统一执法场所外观。交通运输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和立面色,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风格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志相统一,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以及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易于识别、方便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