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星子县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郭龙山(男,30岁,星子县人)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下,于10月16日9时到星子县交管大队投案自首。
10月12日18时40分左右,星子县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星子县蛟塘镇畈上郭家路段,一辆电动车被撞,事故现场一名伤者伤势较重。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并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发现电动车被撞损坏,伤者已送往医院有生命危险,现场遗留有肇事车辆的塑料碎片,初步确定该起事故为轿车与电动车相对方向相撞,造成电动车受损,石某受伤。
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当时由一名路人追赶过肇事车,但是未追赶到,肇事车具体是什么类型车、车牌号不清楚。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情况得到信息极少,给破案增加了一定难度。办案民警连夜带着现场遗留碎片通过走访调查及技术专家鉴定,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海马福美来第三代”。民警根据这条线索,及时向市交警支队寻求支援,在市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最终锁定星子县华林镇吉山村的郭龙山有重大嫌疑。在专案组即将对嫌疑人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嫌疑人郭龙山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主动到县交管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 10月12日18时40分,郭龙山驾驶车牌号为赣GQ6507的轿车行驶至星子县蛟塘镇畈上郭家路段时,与前方相对方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郭龙山驾车逃离现场。肇事司机郭龙山现已依法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