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远光灯“体验式执法”改为“两看两考一处罚”
近日,深圳交警推出的看远光灯“体验式执法”引起广泛关注。昨日记者获悉,深圳交警将启用“两
看两考一处罚”执法模式,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体验式执法”专项行动,并研究增设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乱
用远光灯交通违法功能。今后驾驶员考试将增加相应的车辆灯光使用考核。
尝试“体验式执法”
违法立马降一半
8月4日晚上,深圳交警第一次尝试“体验式执法”,专门组织警力设点10个组在全市范围开展行动,
通过体验执法教育处罚乱用远光灯违法共61宗,并对违法司机全部进行现场体验教育。
据抽样调查统计,开展“体验式执法”查处乱用远光灯交通违法整治前,道路上夜间行驶每百车有20
辆左右存在乱用远光灯交通违法情况。近期开展“体验式执法”查处乱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动,交警部门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加强宣传引导,相关开展查处乱用远光
灯违法行动的微博被转发、评论近5万次。同时,发放宣传单张5000余份,通过户外大屏等发布提示信息
2000余条。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远光灯的使用规范,道路上夜间行驶乱用远光灯的车辆已经下降至每
百车10辆左右,违法比例下降近一半。
两看两考一处罚执法模式
据悉,深圳交警将在今后的远光灯查处行动中全部采取 “两看两考一处罚” 的查处模式,在全市集
中开展一个月的严查乱用远光灯行动,对违法司机进行现场教育,现场考核,并予以处罚。
两看: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危害。
两考: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用?并讲解。
处罚: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处
300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
用灯光的,扣1分。
研究增设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乱用远光灯
目前,深圳交警正积极研究增设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乱用远光灯交通违法功能,下一步将充分运用车牌
自动识别系统、道路视频监控系统、高清摄像电子警察系统等科技设备,对车辆乱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
为进行智能化自动抓拍查处,提高交通管理效率。
对于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将对相关车辆是否涉嫌乱用远光灯进行重点调查,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考
量依据。同时,在事故中对涉及乱用远光灯的违法情况一并进行处罚。对违法改装灯光、乱用远光灯交通
违法可有奖举报。市民可通过深圳交警举报热线83333333,以及@深圳交警 微博,深圳交警微信“随手拍
”栏目,举报违法改装灯光。
对新增驾驶员,以及驾驶员交通违法后再培训教育的,交警部门将在相应考试环节中重点增加对车辆
正确使用灯光的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