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正是雷锋日。直属五支队第七大队民警用事实学雷锋,用行动传精神,积极救助了一名在高速公路上的流浪人员。
上午11点,第七大队副大队长袁禄平、民警陈升正在执行正常的巡逻执勤任务。当民警巡逻至泉南高速公路446KM处时,远远发现一名行人在路边行走。情况紧急,民警立即拉响警笛迅速上前。经过了解情况得知,该人是一名流浪人员,姓王,操一口湖南话,自称想回湖南老家,一开始在农村流浪,今天刚上高速公路,想沿着高速公路回家,但希望得到民警帮助。民警见状,立即将王师傅带下高速,同时积极与兴国县民政局、救助站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要求他们积极救助。在民警的多方协调之下,兴国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给该流浪人员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最重要的是根据相关政策开到一张难得的回湖南的火车票,一日内便能踏上回家的路。流浪了数月的王师傅看着手中的火车票显然有些激动,冲着民警一个劲地说,谢谢你们,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