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港航管理处武原港航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三环洞漾西200米处南岸有人在利用挖机进行泥土装卸作业。经过调查询问,了解到这是海盐华星村平整土地,将平整出来的泥土交由顾某处理。顾某在未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设立泥土装卸码头进行泥土装卸作业。
顾某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港航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将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海盐县港航管理处对辖区内的航道进行经常性检查,杜绝私设码头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水运市场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