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河北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民警严格按照一级勤务“六必查、一抽查”的要求,严格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当日凌晨4时许,秦皇岛东警务工作站执勤中队长丁育新、支暑中队长王彦凯在对一辆辽宁的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乘客郑某神情紧张,语言含糊,并谎称家里有急事,出门前忘了带身份证,拒绝接受检查。随后,民警要求其说出身份证号码进行比对,通过身份核查系统发现显示信息与本人不符。在执勤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郑某才不情愿地掏出身份证。
经核查,郑某,男,汉族,河北唐山人,身份证号为13020319**********,为全国涉毒人员。民警随即将其控制,经尿检,呈阳性。在证据面前,郑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已移交山海关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