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平安产险江西分公司上饶中支拒赔一起异地委托无证逃逸死亡重案,拒赔金额达62万元。
9月5日20时许,浙BU916L标的车在上饶市广丰县玉兔广场往芦林方向行驶,途径家外家饭店门口时,撞倒前方由李勇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造成刘琼、李勇、曾丽芳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刘琼抢救无效死亡。客户未现场报案,我司未第一时间核实出险驾驶员及驾驶状态。
因案情重大,我司查勘员张剑接到报案后,根据报案电话与客户联系得知客户在家中,并拒绝复勘现场。于是张剑先去交警队查勘标的车及三者车,交警队门口遇到死者及伤者的家属,从家属口中得知,事发后我们标的车没有停车而是直接开走,是在车主一再的劝说下驾驶员徐坤才到交警队自首。
得知上述情况,查勘员怀疑存在无证、酒驾、逃逸、顶包等免责事由,并与处理事故的交警打了电话,把所掌握的信息及保险公司在处理重大事故的原则及态度告知交警,给交警施加压力。随后,由于伤者医院费用问题,到驾驶员家中争吵,徐坤顶不住压力,告知真正的驾驶员是他的朋友周继宏,得到这个信息后,查勘员又立即到交警队核实驾驶员身份,并确定标的车是周继宏驾驶。了解到这些信息后,考虑为什么报案时驾驶员与出险时真正驾驶员不一致,张剑越发感觉是酒驾或无证驾驶,从交警队那里拿到周继男的身份证号去核实,果然没有驾驶证,最终交警认定标的驾驶员无证驾驶并肇事逃逸。
上饶中支理赔部积极相应总部及分公司“雷霆行动”,查勘员用其专业的查勘技能以及专业的查勘态度,成功拒赔了无证逃逸死亡案件,为公司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