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协警队伍的教育整顿工作, 1月31日,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书记赵宾、副支队长凌有生、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平一行来到直属一大队主持召开了中队长会议。
会上,凌有生指出了一些路面上反映出来的各大队近期协警人员执勤不规范的情况,并带领大家重温《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部“五条禁令”。
赵宾就各中队队伍建设和规范执勤执法工作对全体协警员在今后工作中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协警员必须携带协警员协勤证上岗,严禁协警员在脱离正式民警的带领下私自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二是在处罚过程中,杜绝与当事人拉扯或有其他肢体接触现象,杜绝打骂当事人现象。按照简易程序处罚的一律在银行处理,严禁出现协警员在非正常工作时间私自上岗罚款的现象;三是执行上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律由各中队中队长带领,并做好中队台账记录,严禁跨辖区执法;四是遇有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应立即报警并做好取证工作;五是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