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令前已预约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次数内
济南市车管所考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5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已过“桩考”的不再考桩或倒车入库
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未取消预约而缺考视为不合格
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这位负责人说,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123号令实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