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队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州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交警支队于7月23日下午,在支队202会议室召开了全州车管所所长会议。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车辆管理所长、支队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主管支队长、业务处长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县市车辆管理所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和下半年的具体打算,对当前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下半年开展好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集中学习了校车管理有关规定、通报了县市大队车管所上半年检查验收情况和车辆检测线集中整治情况,对全州推广使用文明用语、加强车辆和驾驶人重点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管理所服务水平进行了全面部署。
第一,推广使用车管所文明用语。车辆管理所文明用语已经使用多年,支队又重新进行了补充规范,但因窗口工作人员语言不规范,不文明,引起群众不投诉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们把部局、省总队规定的窗口单位文明用语统一整理规范后,已下发给全州各车辆管理所,请各县市做好推广使用工作,做到语言文明、服务热情、提高效率,百姓满意。州及县市要加强窗口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出现的问题。今后因因语言使用不当而引发群众投诉事件,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要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强校车查验、注册登记、安全检验等各个环节,加强校车的源头管理。同时加强校车及驾驶人的网上清查,及时发现清理交通违法、记分等行为,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要通报教育部门和车辆所有单位,采取相关措施。
第三.加强机动车业务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落实“102号令”和“九个严禁”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要把好车辆转入查验关,特别是严格落实尾气排放标准。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年检率和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年审率,确保达到总队规定的指标。
第四,加强驾驶人的管理和考试工作。一要加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严格考试程序,确保考试质量,支队要加强对县市考试工作的监管;二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学校的监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运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落实整改措施;三要加强清网活动,对已到有效期的驾驶人要及时通报换证或重新考试;四要加强车辆管理所教育整顿工作,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确保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