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是无证驾驶,一人是证件与车型不符,在接受检查时还刻意隐瞒身份,谎话连篇企图蒙混过关。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延吉大队对这两名交通违法嫌疑人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为做好辖区交通秩序管理与事故预防工作,延吉大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10月20日21时50分,延吉大队珲春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对一辆轻型货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声称驾驶证忘在家中,并愿意回家去取。民警通过观察发现该男子在说话时眼神游离、神色慌张,于是将其带回办公室内做进一步调查。起初,该男子称自己名为王某,家住黑龙江大庆市,但对其身份证号和具体家庭住址却说不清。
民警通过“公安交管应用平台”与“人口信息平台”核查后,并没有找到符合该人自然情况的人份与驾驶证信息。“你到底叫什么名字,隐瞒身份后果更严重!”民警再次对该人进行了盘问,并向其讲明了隐瞒真实身份与“涉证”违法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该男子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为孙某,并承认了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并处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
10月21日7时10分,延吉大队珲春公安检查站民警对一辆中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显示该人名为王某,准驾车型“B1”,存在实施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