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盟交通运输局切实做好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的组织宣传,认真组织好高级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考核认定工作。 此次,来自全盟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单位的69人申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理人、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经理人、机动车检测维修经理人和机动车驾驶培训经理人,并通过初审。目前,申报材料已报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查。 据了解,我国从2011年正式建立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把道路运输经理人持证情况是道路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并作为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条件之一。一级(类)或者具备相应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理人持有高级经理人证书的比例不低于60%。二级(类)或者具备相应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理人持有中级或者高级经理人证书的比例不低于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