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了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方案,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六项整治”深化“三改一拆”“多城同创”行动的通知》的有关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要求,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设置期限届满未续批的广告予以拆除。其中高速公路沿线用地内广告由交通公路部门牵头,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负责拆除;用地外广告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政府负责拆除。
会上,董贵波副市长就下阶段拆除工作强调,一要下定决心,严格按文件和规定要求,对7类户外广告进行拆除;二要操作规范,注重安全,有序开展拆除工作;三要突出成效,借鉴“三改一拆”成功经验,确保拆除工作圆满完成;四要强化保障,落实经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设置、谁拆除”原则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