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州公安局在敦化市组织召开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会暨“敦化现场会”后,州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进行贯彻落实。
第一,召开会议传达落实。10月16日上午,交警支队召开班子会议,传达了州公安局敦化公安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精神。金东华支队长要求,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今年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各级交警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组织实施、资金筹措等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出面协调。要以上级机关制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部署为基准,统一领导推进。决定由科技处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在周一副处长会议上进行研究。10月19日上午,又召开副处长以上会议,对科技处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下发全州贯彻实施。
第二,明确任务,确定工作目标。为确保全州交警系统信息化建设上台阶,上水平,支队要求各交警大队接入网带宽要达到100兆,基层中队接入网带宽达要到10兆。一线民警350兆手持台配备率达到55%以上;在编民警数字证书拥有率和百名民警拥有计算机率在达到100%;交警队科目一、科目二考场通过州局边界接入平台接入,确保接入安全。
第三,全面加强交警业务信息系统应用。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关键是抓好应用,向信息化要工作效益和质量。一是在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时, “属地化”信息采集录入全面、准确,按时归档;二是对原有机动车/驾驶人的电子档案与资料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对电子档案信息不全不准、缺项漏项的,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三是对超过报废期且多年没有进行机动车检验的、超过有效期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换领驾驶证的、连续两年没有提交体检证明的,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告,限期进行机动车检验或补/换证,逾期进行强制注销,以保证机动车/驾驶人电子档案鲜活、准确。
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查处一起、采集一起、录入一起,对轻微违法行为,要进行教育、警告,并及时录入系统,确保采集、录入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受教育面(占违法行为处罚总量)要达到10%以上。
第四,全面推进延边公安交警信息网的应用。要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对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进行属地化及属地化更新,重点机动车/驾驶人属地化率要达到80%以上。对驾驶人逾期换证、逾期体检、超分以及机动车逾期年检、逾期报废、违法未处理等及时采集录入,进行公告。并通过媒体、邮寄、短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
第五,强化应用技能培训。根据省交警总队《关于在全省交警系统开展计算机应用及信息化知识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州交警系统开展计算机应用及信息化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主要是培训民警计算机操作、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州局警综平台应用,使全体民警计算机“四会”和警综平台“四熟”达标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