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四十天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行动已进入收尾环节,珲春大队再动员、再部署,全力巩固行动前期的战果,确保此项行动取得最佳实效。
一是组织领导力度不减。坚持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度,以大队制定下发的四十天集中整治主观故意重点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及任务指标为基准,对完成和未完成的指标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及时的督促。
二是纠违打处势头不减。坚持以整治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驾车不系安全带、随意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工作重点,以市区各十字路口和繁华阶段为重点查处对象,同时坚持充分发挥电子测速设备、执勤卡段、服务站的相对应功能,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和处罚。
三是宣传教育范围不收缩。以安全隐患排查和送安全下乡等活动为依托,将此次宣传教育工作向农村地区进一步延伸,做到排查整治与宣传教育深度结合,最大程度上告知和警示被宣传教育对象在思想道德观念和安全意识上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