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农机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共同印发《全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5)》,决定从2013年9月起至2015年9月,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围绕“美丽广西 文明出行”的主题,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
据了解,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3年以来,广西全区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及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影响通行秩序及道路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交通陋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
下一个“文明交通行动计划”3年计划,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关键词:交安“六五”普法
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以平安、畅通出行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政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领导干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措施:各地通过举办交通安全法制讲座进机关、交通安全普法大集会进乡村、交通安全法制文艺演出进社区、交通安全法制主题课堂进学校、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进企业、交通安全法律宣讲活动进单位等形式,精心设计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法制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交通安全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扩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关键词:面向基层
通过加大对农村居民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使农村出行者自行抵制乘坐超员车、报废车、非客运车,农村驾驶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农机伤亡交通事故减少,死亡人数下降。
措施:继续深化“百万农民”交通安全宣传员行动,坚持交通便民服务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为抓手,以“文化下乡”、“安全生产月”“欢乐广西行”、“农民交通安全篮球赛”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乡村广播、电影放映、现场文艺演出等方式,深入全区14个地市及所辖县镇,对农村居民开展安全出行知识宣传教育,实现建设“美丽广西、文明出行”交通环境的活动目的。
关键词:举报及信息反馈
通过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及信息反馈平台,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反映交通安全设施损毁、缺失、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逐步提高全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风尚。
措施:牵头部门要联合制定《全区文明交通管理办法》,提出市民文明交通行为规范,明确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种类、地域管辖、时效期限、证据要求、救济渠道及法律责任与后果,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逐步建立起具有信息接收、数据筛选、地理信息收集功能,数据能单项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及信息反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