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使用伪造车牌车证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覃某某却还明知故犯。1月23日,他来到武宣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处理违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下了4000元昂贵的罚单,覃某某为此后悔不已。
2012年12月26日下午3时许,覃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BWY6XX的小型轿车从柳州往武宣县方向行驶,车辆行至草厂路段时,被武宣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在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覃某某驾驶证上的数字、文字字体和印章明显和真正的驾驶证有异,再通过警务通查询车牌,该车车牌应为桂AGK9XX,覃某某当场被民警扣留了驾驶证和车辆并开具了罚单。
2013年1月23日,覃某某来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处理违法。经过询问得知,覃某某是南宁市武鸣县人,该车从朋友李某某处借来,而这个假牌又是同行的武宣人帮装上去的,自己的驾驶证则是花钱从南宁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