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交通面貌日新月异、交通路网四通八达、交通车辆川流不息的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尤为重要。寒假放假在即,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由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教育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共30万份以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一、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不将机动车交与无驾驶证的人驾驶,驾乘二轮摩托车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拒绝超速超载超员违法行为,告别交通陋习,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二、家长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遵守交通法规好家长、好公民。认真履行职责,教育和引导子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规则守护生命,秩序保障畅通。做到遵守交通信号,不抢车道,不闯红灯,各行其道,文明出行,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四、行人自觉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过马路应当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五、骑自行车要做到:未满12周岁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不走快车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骑自行车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不打伞骑车。骑自行车(包括步行)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要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六、驾驶机动车接送子女上下学,要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和管理,遵守标志标线规定。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逆向行车、停车,不阻塞校门、马路。
七、不搭乘无牌无证、超员或有酒后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驾驶摩托车不搭载未满12周岁儿童,不在摩托车前排搭载儿童。
守护平安团圆路,换来快乐幸福家。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共建文明交通,做汽车社会的文明人。
贺州市教育局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贺州市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