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11月21日下午16时,贺州交警支队在支队206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座谈会。区厅交管局统一执法处事故对策科科长彭晓军,贺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驰,及贺州市财政局、卫生局等有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贺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驰首先对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通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年初在贺州市全面实施,救助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以及因交通事故陷入困难家庭的救助。救助基金运行将近一年来,在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以及基金受托管理人的通力配合下,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积极组织协调,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救助基金运行顺利,成效显著。
随后,区厅交管局统一执法处事故对策科科长彭晓军对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运行情况表示肯定,并指出,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体系,是有效化解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的一项惠民、利民举措。同时,也解决了一直困扰交警多年的抢救费难题。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如何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让社会基本保障普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体,从而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真正达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此,我们交警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抓好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真正把这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广泛宣传这一基金作用和意义,拓宽基金募捐渠道,同时要定期公开基金流向,增加此项工作的透明度。
对于彭晓军科长提出的问题,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赞成,并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深化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管理流程,扩大救助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把这项做细、做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