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10时许,在顺庆区灵秀灯岗执勤的交警一大队民警看到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正沿西河南路驶来,随即上前将其拦下检查,由于中年男子拿不出驾驶证,遂被交警带回交警一大队,交由机动办案中队民警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该中年男子名叫侯杰,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依法可处1000元罚款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当被告知即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侯杰顿时就慌了,在留置室内又跳又闹,还用头撞地板,额头上很快就鼓起了一个包。或许是意识到太有“生命力”的办法不顶用,在被交警送往拘留所的途中,侯杰突然安静了下来,到了拘留所门口,一下车,他就“咚”地一声躺倒在地,然后用手猛打自己的头,交警赶紧上前制止,侯杰却趁机大呼“警察打人”。“这种耍横撒泼的人,我们见得不少,早就有应对的经验了。”此时完全沉浸在“角色”里的侯杰没留意到,交警早就拿出了摄像设备,对其进行了全程拍摄取证。
“我两条腿都是麻的,哎哟,我要瘫痪了哦!”见交警和拘留所的民警在办理交接手续,侯杰又来了“戏”,他靠墙蹲了一会儿,又瘫坐在地上,直呼自己下肢麻木,怕是要瘫痪了,为了证明给警察们看,他便扶着墙,“努力”地撑起身子,但刚刚“勉强”站起来,就“哎哟”一声又摔倒在地,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我们按照规定和程序,将其带到医院做了体检,但检查结果显示,他的身体状况一切正常。”于是,交警又将其带回拘留所,并执行了15天的顶格拘留。
交警提示>>>
不配合执法还撒泼 重罚
交警一大队机动办案中队中队长舒晟:所谓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以及在机动车驾驶证过期失效、被暂扣、被吊销、被撤销等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都属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未接受专业培训,不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所以无证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会惊慌失措,处置失当,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同时也让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舒晟说,无证驾驶往往还伴随着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比如驾驶无号牌机动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由于知道无证驾驶会受到重罚,因而不少无证驾驶人遇到交警就会逃检、冲检,这无疑又是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交警还提醒违法驾驶员,在遇到交警检查时,应主动积极配合,若交警查实其交通违法行为并要对其进行相应处罚,违法驾驶员应端正态度,虚心接受处罚,并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再犯。“违法驾驶员在我们面前耍横撒泼不仅逃避不了处罚,还会适得其反。”交警表示,对于态度好、积极配合检查、虚心接受处罚的驾驶员,交警往往会酌情轻罚;但对于那些既不配合交警执法,还动不动就耍横撒泼的违法驾驶员,交警将一律予以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