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开展校车隐患排查。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深入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单位,对各幼儿园的校车数量、安全技术条件、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再进行细致的排查,并进行归档管理,杜绝无牌、假牌、拼装、报废等问题车辆充当校车。同时对驾驶人的资格、交通违法、安全驾驶经历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坚决杜绝不具备有效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民警还督促幼儿园做好校车相关工作台帐,落实相关校车管理制度。
二、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对校园周边道路的警示、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进行检查登记,对护栏、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进行了排查,由专人汇总,对需要更换或增设的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以文件的形式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市政府。同时牵手工商、城管、卫生监督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摆摊设点等违法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现象进行了大力整治,清除了一批交通事故隐患。
三、积极营造良好校园秩序。 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针对9月1日开学时当日车流、人流密集的情况,为维护好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大队将安排责任心强、交管业务精、综合素质高的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开展护卫工作。同时加大警力投入,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超速行驶、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骑车带人、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安全。
四、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积极加强与宣传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播放、刊登交通安全公益广告,集中开展安全提示,强化广大师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积极组织宣传民警进入社区、街道、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为广大家长和各中小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巩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成果,最大可能地消除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