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支队安排部署,大队结合“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的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了9月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一、及时传达、精心部署。大队在收到支队通知后,组织民警于9月4日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厅交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评估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求大队全体民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结合当前开展的小型客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及“牵手平安行”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二、突出重点企业的宣传教育。大队民警全面开展了一对一的宣传联系工作,对辖区9家危化品企业、9家客运企业、13所中小学校、多家货运企业、1家客运站进行了走访,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几起中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督促企业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并将联系内容填入了《交警三大队宣传联系指导情况登记表》。大队领导还专门深入辖区宏运公司、长龙一分公司、春秋旅游公司等多家客运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强调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广大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大队民警纷纷走进各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9月3日,大队民警张小渝专门深入辖区泸州现代交通客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报了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9月13日,大队民警代宗跃走访了春秋旅游运输公司,开展了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课,主要从事故预防、车辆安全驾驶技能、雨天路面行驶防范措施以及不酒后驾车、不开超员超载车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讲解,充分强调了放松交通安全意识,带有麻痹思想情绪的严重后果。通过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驾驶员要认清形势,切实要从为乘客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筑牢事故预防的坚实防线。同时,民警根据各自联系的单位,通过发送短信、打电话、上交通安全课等方式,提示广大驾驶员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四、开展节前集中宣传活动。为了加强中秋国庆节前群众和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大队于9月21日联合区安监、驾协在辖区新客运中心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播放事故案例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倡导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五、做好节日出行安全提示。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时间长、7座以下客车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等因素可能出现自驾出游增多情况,大队已向泸州晚报提供了节日出行路况信息,发布了重要道路通行情况、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减少辖区拥堵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