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坚持严格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公厅交发[2013]46号)和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要求,泸县交警大队结合“两保”冲刺工作,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具体整治措施,集中所有警力和执法装备,科学部署,加强与派出所联勤,扎实开展“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自3月5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42起,其中乱停乱放816起、无证驾驶23起、饮酒驾驶3起、超速行驶209起、客车超员6起、货车超载9起,破获盗抢机动车2起、“顶包”案1起。
一、强化部署,严格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有效工作措施,就进一步加大对“三超一疲劳”的查处力度进行工作部署。二是强化勤务部署。将所有测速装备投放到路面,特别是事故多发地等危险路段,严查超速违法行为,特别是客运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对查获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严格抄告安监、运管部门进一步处理。三是各中队在辖区设置执勤点2个以上,充分利用各个固定执勤点和交通服务站严查七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和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
二、长效整治,严格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长效机制,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特点规律,采取重点时段与平时查处相结合、开展统一行动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域与全域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格办理醉驾犯罪案件,切实落实醉驾案件一律移送检察机关的规定。
三、科学部署勤务,严格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总结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验,科学部署警力,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排警力,设置执勤点,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长效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派出所、镇“交管办”联系,实时开展联合整治,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四、结合“双创”,严格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一是结合泸县正开展的“双创”工作,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警力执法装备投入,全天开展巡逻管控,加大整治“乱停车”工作力度,规范机动车停放,保障道路通行秩序。二是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乱停乱放车辆要及时取证后处理,对驾驶人在场的乱停乱放车辆责令其驶离,对拒不驶离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要及时拖离现场并严肃处理。
五、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勤执法。
一是大队民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执行公安部105、123、124号令。二是加强督察等工作措施,杜绝交通协管员单独执法,严防因民警执法不当或不按程序执法引起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