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为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清水大队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交通违法查纠过程,对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先进行宣传教育,让行为人明白违法事实的同时,清醒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思想上受到警示。同时,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一是注重宣教方式。在人、车、物流集中的路口、路段、集市等向过往群众宣传机动车套牌、假牌、无照上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是注重宣教内容。力求通俗、浅显、易懂,具有互动性和亲情化,以播放光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让广大农村群众被形象生动的内容所吸引,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三是注重宣教形式。组织民警深入重点干道沿线村组,采取灵活宣教形式,重点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基本的出行安全常识,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农村形成规模,扩大影响,为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