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庆阳市委、市政府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全市促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主要就今年第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通报,对我市庆城县“3.31”等3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剖析,并对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建镇、副市长周继军,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郑银生主持。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蔡伯珍首先就今年第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做了通报,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西峰大队、宁县大队、庆城大队民警就我市庆城县“3.31”等3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剖析。随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建镇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不容乐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明确认识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一要深入分析,增强交通安全责任意识;二要提高认识,明确主体责任重要意义;三要强化措施,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四要突出重点,抓好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要加强监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追究。
会议最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郑银生作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把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作为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