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7日下午,省交警总队交管处张超处长一行在邵阳支队副支队长梁纪彬的陪同下,到隆回交警大队现场办公,指导隆回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邵阳支队梁纪彬副支队长首先介绍了邵阳市推行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隆回交警大队大队长曾放龙作了汇报:县公安局为解决警力不足,整合警力资源,于3月底下发了文件,明确了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签订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实施近1个月来,效果明显。一是解决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问题;二是增强了派出所管理交通的主人翁责任感;三是确实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足的压力;四是得到了乡镇领导和群众的大力支持。
张超处长边听边认真记录。他首先肯定了邵阳支队对于此项工作的重视和隆回大队的做法,指出:隆回已经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仅要解决快速接、处警、建立动、静态基础台帐、打击处理违法行为、维护农村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将这项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在实践中摸索如何解决责、权、利的关系,如何解决法律文书、业务培训、保证执法质量等具体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使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焕发出真正的生命力。
张处长最后指出,隆回大队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得到政府支持,将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上升为政府行为,加强对公安民警业务培训,借鉴外地经验,以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作为切入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