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虽然已经结束,但根据往年“清明”节后交管工作经验,桂平辖区群众的祭祖活动并未完全结束,加之目前正是春耕农忙季节,辖区交通安全压力并未减小。桂平大队根据当前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措施不减,力度不降,进一步加强节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大队利用周例会召集中队主要领导进行统一思想及工作部署,要求大队全体民警要克服疲劳厌战情绪,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工作措施不减、管控力度不降,确保各项交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桂平大队迅速传达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全区三级以上客(货)运企业道路交通违法情况的通报》(桂交联办[2013]20号)文件到辖区各客(货)运企业,要求辖区被通报的客货运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客(货)运企业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源头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业主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三、管控力度不降,保持高压态势。大队针对节后辖区返程人流、车流增长,的实际,将辖区过境主干道X348线桂金二级公路、S304南梧二级公路、S212玉桂二级公路沿线的金田、南木、石龙、麻垌乡镇作为重点,采取定点值守巡逻管控相结合方式,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管控率,加大对农村地区道路的管控,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务工人员包车、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的秩序整治,从严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超员、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证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依法从严处理一起。
四、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大队针对“清明”后期辖区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以“拒绝三超一疲劳”、“拒绝酒驾”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舆论氛围:一是通过桂平电视台、协同短信平台、大队官方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避开车流高峰,避免车流、客流过度集中;二是组织宣传民警在广场、车站、集市等群众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图板、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方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