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统一行动顺利开展,支队于4月12日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第二次统一行动的通知》,对开展统一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统一行动期间,支队派出由支队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对统一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对统一行动期间路面管控、宣传提示、落实货运企业责任、执勤执法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五方面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统一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营造氛围,强化宣传教育。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支队邀请黑河日报、黑河电视台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报道货车整治行动,坚持媒体宣传和阵地宣传活动。通过在媒体开辟“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专栏,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在主要收费站向过往货车逐车发放《货车安全驾驶提示》,利用巡逻警车LED显示屏和固定显示屏开展安全宣传,通过巡逻喊话,提示货车驾驶人安全驾驶。
三、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五类”重点,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联合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渣土车进出场管理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把好出站关。并围绕重点建设项目,深入施工现场发放货车安全隐患排查表,逐车检查重型货车安全状况,逐个核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逐一查看企业日常管理台帐,督促货运企业、重点工地安全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四、严查严纠,强化整治措施。支队大力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依托内外部联动机制,会同交通运输、安监、城管等部门,联合派出所、治安和特警等多警种,对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行为进行了严查严处。对大货车未按规定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或已安装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令安装或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施“警灯闪烁”工程,夜间18:00至次日6:00,全市路面执勤警车一律开启警灯,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车辆、装备投向路面,有力推进了统一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