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午12时许,覃某驾驶着五菱车到学校接完孙子后,顺便到小平阳街上买菜。当时,来宾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秩序中队民警正在该路段执勤巡逻,看到覃某的五菱车后,发现车辆悬挂的桂CS1168号牌有异,随即上前要求覃某接受检查。当民要求覃某出示证件时,六旬老人覃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也无车辆行驶证。经民警查证,该车辆号牌是伪造的,车架号已被搓掉,驾驶员覃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多番询问下,覃某只说车子是借别人的,其他的并不知情。民警对老人覃某的无证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给老人讲解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覃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稍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给覃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暂扣,对其实施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合并处罚金3500元。由于该车辆车架号已挫,民警将覃某与车辆一起带回小平阳派出所进行下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