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有关部署和要求,近日,市运管局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一是坚持实施动态管理,巩固扩大防控成果。重新对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以及单位内部行使的人、财、物管理等权力再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摸清职权底数,明确职权范围,完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重新查找一次廉政风险,对权力集中领域、资金密集领域、资源聚集领域和监管薄弱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查找在资金划拨、行政许可、运政执法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单位人财物管理等方面,以及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等方面已排查的各类廉政风险点进行一次再梳理。
二是加大重点防控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主要领导、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原则,对重点领域的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继续推进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不断细化、完善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裁量制度,确实抓好财务、人事、审批、执法等关键岗位的防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在全系统确定1至2个联系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管理流程中,在完成常规工作的基础上,以防止滥用职权为核心,围绕重要人员、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在改善权力结构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科学分解权力、合理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地方实际和行业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样本。
三是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加强权力的科学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政府采购实行管、采、监分离。行政处罚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切实做好提交集体决策前的廉政风险评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领域的权力运行要科学划分裁量阶次,完善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逐级审核机制。加强对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以信访信息为基础,综合廉政风险排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案件检查、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纠风治理等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分别采取谈心引导、函询警示、通知告诫、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风险化解和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