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联合召开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决定从1月14日开始提前启动我省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并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我省春运工作启动后,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将加强联动,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其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我省高速公路主要进出口和重要交通结点全面启动13处省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和32处市(州)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并抽调充足警力实现全天24小时监控,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
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火车站、机场和客车站周边秩序的管控,严禁客运车辆站外载客、沿街停靠和高速公路上停靠兜揽旅客;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重点加大对非法组客、售票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治理长途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运行、擅自延线以及“倒客”、“卖客”、“宰客”等违章行为,严厉查处“拒载”、“甩客”、“欺行霸市”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安监部门将督促客运企业、危爆物品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隐患。
1月26日全国春运工作启动前,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将对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等开展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车辆屡次超员、长期站外揽客、隐患整改不到位等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将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取消春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