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4日,来宾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市区桂中大道执勤时,查获一起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并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吴某进行处罚,吴某也因此成为2013年新交规实施以来,首位因未悬挂车牌被扣12分的驾驶员。
1月4日是元旦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市区道路交通流量有所增加,一大队民警上路执勤加强巡逻,确保交通秩序畅通。当天下午17时,一大队民警在桂中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奔驰小轿车,为了解情况,民警示意小轿车停车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吴某持有驾驶证,但车辆却未悬挂机动车号码牌。当民警问其车辆号牌为何不悬挂时,驾驶员吴某没有正面回答民警的提问,只称自己为老板开车而已,并指引民警在机动车后备箱内找出该车号牌。针对这种有牌不挂的行为,民警对驾驶员吴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引述案例阐明车辆不悬挂号牌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