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我市交警部门在加强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宣传教育的同时,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
一是在宣传范围上求“广”。为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支队明确把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扩大到“面”上来,制定出一系列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细划工作目标。交警部门坚持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的规模化,按照一人受教育,全家讲安全的工作原则,对农村群众重点教育其不乘坐不安全车辆,中小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嬉戏,动员学生带动身边的家人遵守交通安全,由个人延伸到家庭,形成广泛的覆盖面,真正使交通安全教育涉及到辖区所有村舍,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入农村的每一个家庭。
二是在宣传方式上求“新”。针对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与农村道路交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安全意识、法制和法规意识不强,行人与机动车抢道通行、横过道路,在道路上成排骑车、嬉闹、曲线行进,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问题,交警部门采取多项工作措施,力争在宣传方式上做到多样化、趣味化,通过开展摆放宣传图版、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行积极主动地引导,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交通安全教育,逐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逐步提高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是在宣传内容上求“实”。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坚决摒弃华而不实,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如何行车、如何走路、如何乘车等农民真正需要掌握的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对农民朋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后,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从而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在宣传措施上求“细”。交警部门积极站在农民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心理喜好、接受能力,用人性化的思想理念来教育和引导他们,多用启发性、引导性、趣味性的宣传标语口号;针对不同地方、不同对象应用不同的方式方法,交警部门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村庄、集市、学校以展出交通事故图板、播放宣传光盘、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普及基本的出行安全常识,如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不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等安全知识;还利用基层党组织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和交通安全宣传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参与交通的农民朋友真正认识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实际意义。
五是在宣传效果上求“深”。交警部门将有代表性的发生在农村群众身上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图集,定期深入辖区村庄进行展出发放,让他们了解交通事故的成因及后果,用交通事故瞬间的惨烈画面使他们受到强烈的触动,极大地调动起群众的参与热情,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深刻的教育,有效深化了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