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泸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支队关于转发《公安部交管局〈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队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平安四川”行动、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牵手平安行”活动等在辖区扎实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集中整治行动,取得较好工作成效。8月23日,大队共出动警力75人次,出动警车25辆次,设置固定执勤卡点6处,出动巡逻检查组5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5起,其中,未悬挂、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2起、无证驾驶5起、无牌无证机动车6起、查处假证2起、无牌无证车辆上牌数2起、超速行驶45起、乱停乱放36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7起。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为营造良好整治氛围,确保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大队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整治声势。一是悬挂宣传标语。大队在全县各客运站、主要干道、各执勤点、场镇人流集中地点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大力营造整治氛围。二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向报刊、杂志、互联网终等媒体发布工作动态,曝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加强外宣力度,提高整治声势。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队组织各中队深入客运站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光碟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次。
二、加强路面巡查,严查涉牌涉证违法。
为使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大队抓好工作结合,将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与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牵手平安行”活动、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及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将所有执勤警力和执法装备投入路面,通过设置固定检查点和流动检查组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巡逻管控力度,突出G321、S307线等重点路段、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无证驾驶机动车、假牌套牌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制售使用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主流媒体曝光涉牌涉证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集中统一行动期间,为确保整治效果,大队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大队领导分片到各中队督导工作,检查各中队“六必查”工作台帐,执勤民警规范执法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并与执勤民警共同参与各中队固定执勤点违法查缉,现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