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泸县交警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冬季事故预防等专项行动进一步采取推进措施,科学安排警力、加大执法装备投入、督导检查、巡逻检查和宣传力度,加强对客、货运车辆、出租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管理,集中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行人不按规定行走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1月份,泸县交警大队共开展集中统一行动4次,投入警力1350人次,警车450辆次,设置执勤卡点6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451起,其中客车超员14起、超速行驶1392起、酒后驾驶5起、乱停乱放850起、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197起、无证驾驶40起、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片、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4起、摩托车超员24起、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35起、摩托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戴头盔166起,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79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645起。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为泸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推进部署。
为提高民警重视程度,加强思想认识,结合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厅交管局近期视频会议精神,近日召开了年底最后40天交通事故预防、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会议就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进行了推进部署会,强调开展好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涉牌涉证违法集中整治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同时,认真分析了辖区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并对认真开展好当前各项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要求大队全体民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狠抓源头管理,积极排查安全隐患。
为全力开展冬季交通安全管理,最后40天交通事故预防,大队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安全检查,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一是深入客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大队民警会同安监、运管深入各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县局、大队领导纷纷深入运输企业、路面一线开展“十八大”安保交通安全大检查。二是11月14日,大队组织各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各运输企业、主要干道路面扎实开展了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检查集中统一行动,大队领导靠前指挥并与执勤民警一同开展了路查路检和进客运企业开展了交通安全隐患检查。开展此次行动中,城区中队到福集运输公司、公交公司、泸县客运站开展了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兆雅交警中队到辖区云锦运输公司、兆雅运输公司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检查。通报了近期驾驶员交通违法情况,查阅了两客运企业的相关台帐及车辆检测情况,约见了企业负责人,督促客运企业对9座以上大中型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此次统一行动,大队牵头各个中队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共开展了排查工作5次,共排查整治存在隐患17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6起,其中无证驾驶5起,未按规定投保车辆6台次,涉牌涉证行为6起,客车超员1起,超速17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1起。
三、强化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
一是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分析,根据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将所有执勤警力集中投入路面,分组开展巡逻,在辖区呈网状铺开,切实加强对事故多发、交通违法突出的时段、路段的巡逻和检查密度,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按照支队《关于严格落实路面执勤“七必查”和进一步完善涉牌涉证各项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七必查”制度,依托兆雅交通安全服务站,坚持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和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并作好台帐登记,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消除,做到不消除不放行。
四、加强整治力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一是结合当前开展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六严查一教育”交通安全大整治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等活动,每月组织开展4次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按照按照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泸县交警大队提前作好安排部署,制定好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勤务部署,11月19日扎实开展了以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整治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戴头盔、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邀请了泸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取得明显整治效果,有力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52人次、出动警车18辆次、测速设备6套,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起,其中乱停乱放41起、无证驾驶2起、查获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1起、违反禁令标志14起、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5起、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8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1起;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二是11月28日,大队组织各中队民警在全县主要干道路面开展了“六严查一教育”路面整治行动集中统一行动,大队长领导靠前指挥并与执勤民警一同开展路查路检、“七必查”及节前安全检查。此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56人次,警车20辆次,共检查车辆700余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9起,其中无牌无证3起、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动车号牌4起、无证驾驶2起、超速行驶15起、乱停乱放46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9起。三是在支队的统一部署下,大队于11月21日至22日辖区扎实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集中整治行动,取得较好工作成效。大队共出动警力86人次,出动警车29辆次,设置固定执勤卡点6处,出动巡逻检查组5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5起,其中,客车超员1起、未悬挂、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5起、无牌无证机动车3起、无证驾驶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01起。
五、加强宣传教育,曝光典型违法。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牵头平安行”活动。近日,中队组织民警深入到泸县运通客运公司,与公司驾驶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座谈、交心谈心、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通报目前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共同牵手共建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六严查一教育”交通安全大整治开展社会宣传统一行动,全面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营造宣传氛围。11月21日,大队组织开展了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社会宣传活动集中统一行动。此次活动,大队印制了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进客运企业宣传8次,进校园宣传3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深入到辖区内的客运、运输企业,对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大力宣传超速行驶、超员行驶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以全国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起到了较好宣传效果。三是在固定执勤点、车管业务窗口、事故处理窗口、违法处理窗口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安全提示等,不断增强群众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四是加强与媒体协作联合。在泸县报纸上设置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专题栏目,进行专题宣传,并邀请记者随警采访,及时报道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牵手平安行”活动开展情况,对查获的典型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六、加强督导检查,开展考核评比。
为确保整治效果,大队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大队领导率队分片到各中队开展督导工作。一是检查各中队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中队开展“六必查”整治情况、相关工作台帐登记情况。三是检查各中队规范执法情况。四是按照大队考核方案要求,对各中队突出违法人均查处量等情况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考核评比。大队领导分片到各中队路面执法一线指导并参与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