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或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然而19日沙洋交警中队民警查获一酒驾司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77mg/100ml,堪称“超级醉驾”。
19日18时许,沙洋交警中队民警巡逻至沙洋城区长林路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鄂HJW6**的轿车号牌被遮挡,遂拦下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朱某(男,30岁,东宝区子陵镇人)满口酒气,有酒后驾车嫌疑。于是,民警将朱某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77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疑似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原来朱某中午在荆门一餐馆喝了酒,后驾车从荆门到马良镇接朋友。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