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近日,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丰耿的带领下,对2009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瑞昌市贯彻实施进行了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瑞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分别听取了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职能所做的专题汇报,并分组实地检查了四个重点乡镇七个单位一所学校和一所驾校。召开了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群众和出租汽车司机,并与多位基层交通警察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沟通交谈,广泛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检查组建议,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做到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力争家喻户晓,人人守法;加大道路交通科学规划力度,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的预算投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的待遇;进一步加强执法和整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